无赖奇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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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万历年间,顺安城有一个叫陈伟的英俊少年,父亲陈刚是一个无赖,经常干些偷鸡摸狗之事,还结交了一些狐朋狗友。

只要手里有钱,陈刚便会拉着朋友们在外吃香喝辣,从不管妻儿死活。

陈伟的母亲赵梅曾多次苦口婆心地劝陈刚洗心革面,重新做人;可陈刚嫌赵氏多管闲事,有时候不高兴了,还会对赵氏拳脚相加。

俗话说“作恶之人必有报应”,有天陈刚偷盗财物得手,在回家的路上被一群蒙面人乱刀砍死,所盗财物洗劫一空。

得知陈刚遇害,赵氏伤心不已。虽然陈刚生前是一个无赖,但她毕竟是自己的丈夫。一想到这,赵氏在处理完丈夫后事后,于一天夜晚上吊自尽,留下年仅13岁的陈伟独自生活。

一夜之间成为孤儿,陈伟悲愤不已。都说“有其父必有其子”,父亲的遭遇并没有给陈伟带来一丝触动,他竟然也像陈刚那样,不务正业,总想不劳而获。

话说陈伟挺幸运,因为他长得很英俊,被城中孙员外孙坤看中,招陈伟进府,把他安排到客栈当管账先生。由于陈伟很会做人,把孙坤哄得团团转,所以孙坤非常器重陈伟。

一转眼陈伟二十岁了,孙坤将府中一个叫马梅的Y鬟许配给陈伟。

别看马梅是一个丫鬟,可她之前出身名门望族,父亲生前在城中经营一家当铺,后来父亲病故,马梅和母亲相依为命。

按理说凭着那家当铺,马梅可以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。然而由于马梅错信叔叔,也就是父亲的弟弟,导致叔叔趁机从她手中夺走当铺,很快马梅和母亲被撵出马府。

为了生存,马梅不得不放下身段,去孙府当丫鬟。

马梅不仅年轻,而且貌若天仙,嫁给陈伟三年内,先后生下两个女儿。大女儿叫陈玉,二女儿叫陈珍,

一晃女儿们长大成人,个个落得亭亭玉女,貌美如花。不过由于陈伟名声一直不太好,所以城中几乎没人愿意娶陈家两个女儿。

眼看着女儿嫁不出去,一家四口吃喝是这一笔开销。为填饱肚子,陈伟不得不出门挣钱。谁知他一去不返,从此马梅和两个女儿相依为命,日子越过越难受。

话说陈伟有个邻居叫刘伦,虽说也是一个无赖,不过他父母去世后给他留了些家产,所以刘伦平日不务正业,就想着座山吃空。由于他在城里名声极差,导致他未能娶妻成家

看着家里揭不开锅,马梅只好厚着脸皮找刘伦借米。虽然刘伦平时比较小气,不过他对马梅特大方。

每次马梅来借米,刘伦从来都是大大方方地给一袋米,有时还会塞给一些银两。

在马梅看来,自从丈夫外出后,从没给家里打过一分钱。若不是刘伦,恐怕她和女儿早就饿死了。

面对马梅的哭诉,刘伦赶紧安慰一番话。他让马梅别多想,和女儿们好好过日子;至于借的米,刘伦说不要她还;他还说非常同情马梅,想和她结拜为兄妹。

虽然刘伦帮助过自己,但马梅知道他的心思,所以对于结拜兄妹之事,马梅拒绝了。

刘伦很不高兴,但他并没和马梅翻脸,而是和往常一样,一如既往的帮衬马梅母女。

不知不觉一年过去了,虽然刘伦一直垂涎马梅的美色,但他从不会趁人之危,所以马梅慢慢滴对刘伦有了好感。

有天马梅的两个女儿外出逛街,当时只有马梅独自在家。那天中午,刘伦喝完酒后直接来到马梅家,拉着她叙旧。

可能是情不自禁,二人很快拥抱在一起,从此他们经常私会,过上夫妻般的生活。

有天早上,马梅早早起床炒了一盘花生米,熬了一碗粥,让刘伦吃完后去街上买点肉回来。

刘伦见马梅催得挺急,喝完粥后,喝了杯酒后马不停蹄地赶往镇上。

等到刘伦来到镇上,此时已经是中午。由于早上吃得太仓促,一时感觉有点饿,所以刘伦来到王强开的包子店,吃完三个包子,突然他肚子疼得只打滚,没过一会倒地不起。

刘伦吃了包子毒发身亡,乡亲们赶紧去衙门报案,并连忙通知刘伦的家人。

不一会衙役赶到现场,刘伦的哥哥刘坤也来了。见弟弟吃了包子后毙命,他状告王强杀人,希望官府严惩凶手。

后来衙役将刘坤和王强带回衙门,在公堂上,王强死活不承认毒害刘伦之事。然而经仵作验尸后,发现刘伦胃中确实有毒药的残留物,于是知县认定王强就是凶手。

为逼王强尽快认罪,知县不惜动用大刑,最后王强在奄奄一息的情况下,知县强行

让王强在事先拟好的供词上签字画押。

有了这份口供,县令欢喜不已,这意味着可以结案了。随后王强被打入死牢,只等刑部批文下来后处决。

王强被判处死刑后,他父母不服,去县衙申冤无果后,二老直接去巡抚告状,说知县草菅人命,将儿子屈打成招,希望巡抚大人还儿子清白。

时任巡抚李慧看完王强父母诉状后,他认为此案疑点重重。为慎重起见,他命知县将王强一案所有的卷宗上交,他要亲自查阅。

看到卷宗后,李巡抚陷入沉思:据调查王强经营包子铺快十年,期间从未闹过人命。

案发那日,来买包子的客人挺多,而包子是随机发给客人,为何偏偏只有刘伦中毒身亡?再说王强和刘伦无冤无仇,他为何要谋害刘伦,还在包子店?这不等于自找麻烦?

后来李巡抚再次提审王强,不过这次提审,李巡抚没有问出有用线索。虽然李巡抚认为此案确实太蹊跷,但他一时找不到线索。

那天李巡抚在后院一边散步,一边苦想如何破案。突然从外面扔进一张小纸条,只见纸条上画着一头马和一朵梅花。

当李巡抚开门一看,扔纸条之人早已跑得无影无踪。

看着纸条上的图案,李巡抚想来想去,他预感这些图案肯定能帮他破案,可这些图案到底想说什么呢?

马,梅花,难道是人的名字?马梅,马梅花?想到这,李巡抚命衙役找出城中所有含“马”,“梅”二字的女子,尤其跟刘伦来往密切之人。

三天后,衙役终于查到马梅。走访调查后发现,马梅曾长期和刘伦私通。

随后李巡抚当即派人捉拿马梅来审问,但在公堂上,马梅否认毒害刘伦。她还告诉李巡抚,刘伦是她们家的恩人,帮她们度过不少难关,所以她怎会杀害恩人呢?

尽管马梅的街坊邻居做证,马梅和刘伦私通,但马梅就是不承认杀人之实。

由于没有证据,李巡抚一时无法定罪,只能将马梅释放。谁知马梅刚走出衙门没多久,她的大女儿陈玉亲口指证马氏杀人。

母女反目?女儿指控母亲杀人?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

原来自从刘伦得到马梅后,刚开始刘伦图新鲜,对马梅还不错。可刘伦极其花心,当初他之所以愿意帮衬马梅,就是垂涎她们母女三人的美色。

虽然马梅漂亮,但她两个女儿更年轻。

和马梅勾搭半年后,他开始把目标放在陈玉身上。陈玉也是一个不守妇道的女子,在刘伦的小恩小惠下,她主动投怀送抱。

有了新欢忘了旧爱,自从刘伦勾搭上陈玉后,他开始冷落马梅。

马梅好不容易找到靠山,自然不会轻易放过刘伦,所以她三番五次找刘伦,让他回到自己身边。

刘伦拒绝了,这无疑惹怒到马梅。马梅由爱生恨,决定报复刘伦。

案发当天,马梅做好早餐后,她知道刘伦早上喜欢喝酒,于是提前在酒中下药。由于毒性散发比较慢,为以防万一,马梅催着刘伦早点去镇上买肉,就是为了让刘伦死在外面,这样自己就不会被人怀疑。

王强也是倒霉,刘伦买完包子后,此时毒性开始散发;等到他吃完三个包子后,毒性发了,刘伦毙命,导致王强喊冤入狱。

至此真相大白,马梅因为一时嫉妒,杀害情郎,后来被判处死刑;刘伦因好色丢了性命;王强则“躺着中枪”,最后被无罪释放;陈玉与刘伦私通,有违伦理,被杖罚三十大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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